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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一、入住管理

 

  1.入住条件:在本市区无住房或租房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均可申请入住员工宿舍。

 

  2.入住办理程序:住宿人员须向部门主管提交《员工宿舍入住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入住。

 

  3.员工宿舍为标准双人间,原则上每两人合住一间;住宿人员在宿舍管理人员安排下入住。

 

  4.入住前,每间宿舍内属于单位配备的设施、财物,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住宿人员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一周内迁离宿舍。搬离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6.住宿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宿舍费用:200元/人/月;此费用已包含房租、水电气费、网络费用。住宿人员应于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分别缴付四个季度的宿舍费用。

 

  二、日常管理

 

  1.所有住宿人员应共同保持宿舍整洁,并按照宿舍管理员制定的轮班表按时保质地完成公共区域卫生的打扫。

 

  2.办公室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公共区域无人打扫或打扫后清洁状况差,则当天轮班的住宿人员应被处以30元/次的罚款。

 

  3.入住人员不得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住宿人员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如有此情况,经劝导未改正的,可处以罚款30元/次。

 

  5.住宿人员因人为原因造成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7.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私人物品,不得随地吐痰。

 

  8.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其他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30元/次。

 

  9.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基金会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或视情结轻重予以警告或逐出宿舍的处罚。(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1.访客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非本单位人员带进宿舍,违者罚款100元/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告知宿舍管理人员,对访客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实和登记。访客须于21:00前应离开。

 

  12.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员工宿舍内。

 

  13.住宿人员应注重环保:节约使用水电气。

 

  14.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监督、指挥者。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酗酒。

 

  ※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等。

 

  ※吵闹、屡劝不改者。

 

  ※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三、安全管理

 

  1.为防止不法分子进入宿舍,所有来访者须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身份证件,并登记访问事由和个人身份证信息,经来访者和被访者共同签字后访客进入宿舍。

 

  2.住宿人员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宿舍大门钥匙,以防他人捡到钥匙,进入宿舍窃取财物,危及宿舍人员安全。

 

  3.住宿人员应高度重视用电用气安全,规范使用电器和厨房灶具,使用完毕后,应关闭电源开关和天然气总开关。

 

  4.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6.住宿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四、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金会
2014年12月11日